一种外形看似缩小版“奶茶杯”“可乐杯”等造型,并搭配各种水果口味的电子烟产品,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甚至是未成年人。2022年10月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味之外的其他风味。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仍然在偷偷非法生产果味电子烟。
2023年7月21日,执法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在南宁市宾阳县城一栋不起眼的居民楼里,竟然隐藏着一个电子烟非法生产窝点。
这个以居民房为“伪装”的黑作坊,环境极其恶劣,管理混乱不堪,现场弥漫着各种刺鼻的味道令人作呕,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雾化物50公斤,涉及几十种香精香料。
南宁市宾阳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不法分子以手工操作来加工,将采购来的零部件进行组装,向烟管注入雾化物,并封装成雾化器,再将电池和雾化器进行焊接,组装在一起后,装入烟外壳封装固定,就做成一次性电子烟。烟管和外壳上还印上假冒的标识,单只包装还贴有防伪标识。
这些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使用的都是劣质材料和零部件,未经品牌方授权,未经专业机构技术审评,生产的全部过程没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因此在使用这一些非法电子烟时,有可能会出现短路甚至引发爆炸,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些窝点生产的非法电子烟,被商家再次做包装后,隐秘地通过微信、QQ、朋友圈等网络站点平台,以及线下渠道甚至是路边流动摊点卖到消费者手中。
夜色掩盖下,一些不法商家开始蠢蠢欲动,黑窝点生产的非法电子烟已经摇身一变,被包装得精美又时尚,摆放在夜市的小拖车上,吸引逛夜市的市民,甚至是未成年人购买。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电子烟产品既没有标注生产厂名,也没有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更没有注明产品主要成分,是不折不扣的“三无产品”。
非法电子烟产品“变装”之后,成了“奶茶杯”“可乐罐”“毛绒玩具”,以可爱呆萌的形象出现在消费的人面前,讨喜的外观,多种新奇的口味,极大地迎合了年轻人追求潮流、猎奇的心理,甚至未成年人也悄然成为被“围猎”的对象。
在“果味”和“趣味”的双重诱导下,未成年人特别容易对电子烟产品放松警惕。2022年5月29日,中国疾控中心公布《2021年中国中学生和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结果》,2021年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86.6%,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为16.1%,现在使用电子烟的比例为3.6%,均呈上涨的趋势。中学生最常使用的口味是水果口味占63.8%,中学生电子烟使用率,甚至比大学生和成年人更高。
南宁市宾阳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青少年接触电子烟,一个是好奇心驱使,另一个是跟风,同学之间往往相互影响,一旦有人使用了电子烟,往往就会有人跟着抽,因为非法电子烟都伪装成“奶茶杯”“可乐罐”等小玩具,迷惑性很强,所以家长也难发现。
非法果味电子烟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呢?电子烟,世界卫生组织称之为“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很显然,电子烟也是烟!接下来让我们揭开电子烟的“伪装”,看看电子烟里面究竟有什么。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执法人员黄丹霞现场打开了一支查获的非法“果味”电子烟——“奶茶杯”。把盖子取开之后,能够正常的看到里面有三个部分,一个是充电用的充电头,中间银白色的部分是电池,通过电池加热之后,把中间拉开,不难发现有一个加热器,通过加热器把海绵里的电子烟油变成可以吸入的气溶胶。电子烟油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盐,除了尼古丁之外,还有一些可以溶解添加剂的溶剂,比如丙二醇、甘油等。
执法人员介绍,这些非法电子烟产品粗制滥造,来源不明,没有严格执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添加成分复杂、含量不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白晶介绍,电子烟其实就是电子的尼古丁传输系统,它在使用的过程中对人体是有危害的。尼古丁可以导致心率增快,还会影响脂质代谢,对没有发育成熟的大脑有抑制作用。此外,电子烟中用于调味的物质在加热以后,对人体有一定急性或者慢性的损害,甚至有一些物质有一定致癌性,例如丙二醇、甲醛等,在加热过程中会释放一些重金属,重金属本身吸入以后,对肺部会造成危害。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 白晶:电子烟对青少年是有危害的,吸食电子烟会影响青少年的大脑发育,导致认知功能障碍,学习成绩下降。吸电子烟会导致肺部急性或慢性的炎症,同时,吸电子烟会影响青少年生殖系统的发育。
由此可见,经常使用合法生产的烟草味电子烟已然会对人体产生诸多危害,那些在黑暗角落产出的造型各异、口味多元的非法电子烟,对人体的危害性将更加难以预料。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电子烟可随意添加烟油这一特点,将依托咪酯等违禁药品放进烟油里,制成“上头”电子烟,并且将“魔爪”伸向青少年群体。
2023年7月27日,南宁市宾阳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宾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抓获宾阳籍嫌疑人李某华,从李某华身上及住处搜出“上头电子烟”烟弹头34个,电子烟杆2个。
据李某华供述,他以每个320元到360元的价格,购进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烟弹,以650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给宾阳当地的年轻人,涉案的宾阳籍消费人员有60余人,其中有15名是未成年人。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品和目录的公告》,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管为第二类目录。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在临床上一般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滥用依托咪酯,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严重的会导致精神错乱,甚至中风、死亡。
《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要求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方面实施,明确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并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烟草外的其它风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黄丹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同时规定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但是这些不法分子们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打“擦边球”,把电子烟的形状设计得不像“烟”,而且他们的主要目标群体就是青少年,这不仅违反烟草专卖的相关法律,而且还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我们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2021年9月,南宁市青秀区某电子烟体验店向年仅14岁的在校未成年学生出售电子烟,南宁烟草开出了广西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2000元。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 稽查员:针对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下单,物流寄递送货,电子支付货款的犯罪模式,贩卖非法生产的电子烟甚至“上头电子烟”,我们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溯源,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素等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实现全链条打击。
通过重拳出击,系统治理,目前南宁市电子烟监管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电子烟常态化监管以来,南宁市累计检查电子烟销售网点2703户次,全市查办各类电子烟行政处罚案件67起,涉电子烟刑事案件19起,查获各类电子烟弹34.02万个,烟具1.86万个,一次性电子烟4.74万个,雾化物50千克,实物货值1771.35万元,涉案总金额2751.46万元。
南宁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韦克忠 :下一步,我们南宁市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压实电子烟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保持电子烟普法工作常态化,保持打击生产销售非法电子烟、向未成年售烟等涉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刻不容缓,除了执法部门主动作为外,家庭学校社会都应正确引导孩子,坚决杜绝电子烟侵蚀青少年。未成年人不要盲目从众,不要跟风模仿。若遇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可拨打12313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