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门联合发布: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6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完善,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继生态环境部5月新闻发布会的“预告”后,备受关注的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6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完善,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列出了19个优先聚焦的重点产品的种类,分别为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这些重点产品将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同时,《方案》还提出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优先聚焦基础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产品碳足迹因子,建立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明确适合使用的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管理要求等;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参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自身和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推动企业挖掘减碳潜力、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探索建立碳足迹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分阶段、分步骤鼓励企业以环境气候信息公开披露、可持续信息公开披露或自愿性评价认证等方式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与报告。
此外,《方案》明确选取重点外贸行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产品碳足迹数字化管理系统,自愿报送产品碳足迹因子。鼓励国资央企加强供应链碳足迹管理,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认证和推广工作。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在此前的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透露,未来将建立常态化发布机制,及时来更新和定期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还将加快研究发布电力、煤炭、燃油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和碳足迹因子。